南京大学关于核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信息的提醒
请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284)的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与培养费用》以及南京大学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请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1)的考生认真阅读南京大学报考点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我校对今年网报期间(截止至10月16日)发现的部分网报问题发送了提醒,请及时查看。请注意:未收到研招网信息的考生不一定符合我校作为招生单位或报考点的相关要求。请有意报考我校或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在教育部网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22时)前,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要求认真核对、检查网报信息。如有误,请结合自身情况及时修改报名信息。
类型 | 具体问题 | 处理办法 |
报考类别错误 |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部分非全日制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错误选择了“非定向就业”。 |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请了解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填报正确的报考类别。 |
不符合报考条件 | 1、报考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 请结合自身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条件,请及时改报符合条件的专业。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报考院系(联系方式见招生目录) |
2、本科学习形式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 ||
3、本科专业背景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 ||
4、毕业后工作经验年限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 ||
5、少民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2023年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 ||
6、士兵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2023年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 ||
在校研究生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请在2022年11月1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 1、请根据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包括取得学历的学习形式、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年月等信息。 | |
2、信息填写准确但校验未通过,须办理学历(学籍)认证。 | ||
3、如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须准备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南京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1)原则上只接收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284)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就读高校在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往届生;能提供本人2022年近3个月及以上南京市社保缴费记录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往届生。
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核实自身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点相关要求。
再次提醒:
1、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考生本人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之后无法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编辑 | 卢悦
封面图片 | 陈颖